公告
陳宏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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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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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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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7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 月 15 日南市教安(一)字第 1070065480 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設籍於台澎金馬之 6-8 年級學生。
三、招生對象: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,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,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,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,並經基隆市政府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。
四、符合申請者請於 107 年 1 月 15 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出申請(如附件)。
五、連絡電話:( 02 ) 2424-2802 分機 20 或 40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