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 114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,網路及手機報稅好便利;採直撥退稅,快速、便捷又安全。
(二)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可下載稅額估算表,確認無誤後申報上傳;如不採用,可編修資料完成申報。
(三)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登入方式多元,系統自動試算稅額,可直接上傳附件(每戶 15MB),請多利用。
(四)手機申報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可編修配偶、受扶養親屬、所得及扣除額資料,歡迎多加利用。
(五)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 21 萬元, 114 年 5 月申報綜所稅適用。
(六)113 年度納稅義務人 6 歲以下子女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,第 1 名扣除 15 萬元,第 2 名及以上每名扣除 22.5 萬元。
(七)113 年度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,其租金可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,上限為 18 萬元,並訂有排富規定。
(八)自行以手機完成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頭獎獎金 5 萬元等你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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