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社會局 109 年 4 月 13 日南市社團字第 1090461404 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應疫情大流行發生時,有大量社區民眾需進行居家隔離、檢疫,爰擬透過志工團隊與社區結合,
協助傳遞防疫知識及推動防疫工作,調查各單位是否有意願成立社區防疫團隊協助落實防疫政策,
並請於旨揭期限填報,逾期未回覆視為無意願。 三、檢附「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 COVID-19 )社區防疫人力指引」1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