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30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40014612號函辦理。
二、研習目的:依據教育部提供資訊顯示,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,本市通過認證校數計138校,認證率僅為50.4%(排名全國第12名),且學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每年均有介聘他校、他縣市及退休等情形,要達成目標實屬困難。為確保本市所屬學校均可依限取得認證順利推動校務,爰請各校校長應於本(104)年12月31日前取得「教育部或環保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」,爾後新任校長亦均需取得環境教育認證證書。(本局104年1月21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031244785號函諒達)
三、活動對象:
(一)請本市尚未取得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證明書(24小時)」校長,務必參加,校長採優先錄取。
(二)各級學校之教師、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。
(三)本市高國中小環境教育推廣人員(建議以「學務主任」或「教務主任」擔任為原則,亦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)。
(四)請各校自行確認校內人員是否已取得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證書」,若無請務必派員參與。
四、參與本研習後請自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依「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」,送教育部申請環境教育認證。本局預定於同年8月26日及9月30日辦理二梯次「104年度環境教育認證產出工作坊」(針對通過24小時環境教育認證研習人員,輔導如何向教育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),若有需求人員,屆時請務必參加。
五、旨揭研習錄取人數以280人為限,額滿為止,參加人員請於本(104)年6月20日前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(http://www4.inservice.edu.tw),課程代碼1790346。
六、全程參與者本局方核發「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」之24小時研習時數認定,未全程參與者將不授予24小時研習證明,為免浪費訓練資源,報名務請審慎。
七、尚未取得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證明書(24小時)」校長,因故若無法參加本市辦理場次時,請務必擇其他縣市場次於今年度完成參訓:
(一)嘉義市:104年7月13、14、15日。
(二)高雄市:
1、第一梯次:104年8月4、5、10日。
2、第二梯次:104年8月6、7、12日。
(三)屏東縣:104年8月20、21、22日及9月19日。
八、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。
專區概念 | 消防災館 |
歡迎各位同學線上參與 「防災虛擬體驗館2.0」、 「消防防災e點通APP」 及全民防災知識模擬考 與地震防災準備,為未知的 突發狀況做好萬全的準備。 |
link to https://www.tfdp.com.tw/cht/index.php? |
防災虛擬體驗館2.0 | 消防防災e點通APP |
link to https://nfaxr.com.tw/ |
link to https://cirn.moe.edu.tw/Facet/Home/index.aspx \link to https://web.klokah.tw/ \
link to https://cirn.moe.edu.tw/Facet/Home/index.aspx \link to https://web.klokah.tw/ \
閩南語 | 客家語 |
原住民語 | link to https://web.klokah.tw/ \ |